德宏州制糖工业研究所政务信息公开事项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制糖工业研究所经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对成立州制糖工业研究所报告的批复》(德复〔1985〕43号)、德宏州蔗糖公司《关于成立州制糖工业研究所的通知》(德蔗糖字〔1986〕12号),于
二、德宏州制糖工业研究所工作职能职责:
其主要任务是从事我州制糖工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工作和制糖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是承担州内制糖生产科学技术的引进、运用推广研发和技术革新等科技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全州制糖工艺科研考察调研、开发工作(糖厂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生产业务指导、科技的管理工作);三是承担制糖科技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四是指导、协作制糖企业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检修和榨季生产工作;五是参与全州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六是参与全州制糖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审查、州政府质量奖和德宏名牌评审工作;七是负责德宏糖业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八是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国家、省和州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政策,熟悉本所开展主要业务的知识和信息;
2、负责组织全所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并建立学习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3、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4、草拟全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以所内各股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和研究制糖科技管理工作的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承担本单位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开展业务工作(或项目)时的后勤服务,为所领导和全所职工服务;
6、负责资料(档案)室的管理、本室计算机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7、向所内职工、有关部门、本所服务对象通报、通知本所有关会议的决议和所领导的决定;
8、在所领导的安排下,制定、修改、完善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所领导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9、建立、保存本所职工的有关人事资料;
10、根据所领导的意见,办理或处理各种往来文件中事宜或问题;
11、保持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与之的关系,做好迎来送往工作,为本所开展工作获得支持和信任;
12、对外、到外工作或办事时要注意说话态度和办事方式,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维护集体形象,维护单位利益。外单位人员及本所职工到本室办事或为职工服务时,要热情、耐心、负责,不推、不拖,对不能办、办不了的事或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讲明;
13、记录职工出勤,执行有关纪律的规定。协助所领导抓职工的思想教育,参与对职工的考核、评价、专业技术职务与考核并办理其中的具体事宜,具体办理各种人事关系事宜;
14、当职工对领导的决定、意图不明、不理解时,要向职工做耐心解释或说服,教育职工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对职工要求意见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
15、具体事务、杂务工作:安全、保密、用水、用电管理、所内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报刊订阅及收发、安排节假日值日、安排区域卫生及日常卫生工作、发邮件、送函件、递材料、烧开水;
16、配合、支持所内其它办公室的工作,参加所内开展的具体业务工作;
17、协助所领导对单位进行总结,并写出工作报告(或年终总结)交职工讨论、报上级部门;
18、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二)制糖科技室职责
1、学习并掌握国家、省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办法及标准;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按照所里开展科技项目工作的办法和要求具体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制度和纪律保证科技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及鉴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3、负责各种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技工作量的计算,组织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4、在具体实施科技项目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按标准执行、按规定实施、按制度处理,执行国家的政策,维护本单位的信誉和利益;
5、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社会、企业以及员工提出意见建议时,要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以便调整布置,改进工作;
6、当外聘专业人员参加本室的具体管理和业务工作时,要尊重并关心他们,支持他们的工作,积极、尽量地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肯定成绩,求同存异,搞好团结。要主动向他们宣传、解释、讲明有关政策、规定、制度和纪律,以身作则地带动并督促其执行和遵守。对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大胆予以指出和制止并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在与外聘人员共处时要注意自己的言和行,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7、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一律由单位向外通报、通知、颁布有关业务室工作的工作过程和结果,业务室不得擅自向外透露,同时要做好有关资料、信息、数据、办法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8、根据单位的管理制度,制定出本室的管理制度或工作规范。
9、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三)培训站职责
1、学习并掌握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法律、条例、规定、办法及标准,为开展此工作做好专业素质和基础保证;学习和掌握国家、省对此工作的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和新标准,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保证培训和鉴定工作与国家的要求同步进行;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按照所里开展此项目工作的办法和要求具体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制度和纪律保证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2、培训站是本单位主要科技人员、企业员工技术培训的具体实施、完成的部门。主要工作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岗位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任务;
3、在单位的组织下,根据单位的安排具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以及其它项目或工作任务;
4、研究和探索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工作方法,提高培训和鉴定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探索开发新项目的路子;
5、按期、按质、按要求完成所里下达的工作计划或工作任务;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在具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按标准执行、按规定实施、按制度处理、按纪律行动,执行国家的政策,维护本单位的信誉和利益;
7、在具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中以平时工作中,要耐心地向社会、企业及考生宣传、解释、讲清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政策,对已有明文规定的可直接答复,对尚不清楚、敏感或涉及到政策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或由所领导出面解释、答复,或根据所领导的意见由业务室出面解释、答复;
8、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社会、企业以及考生提出要求和意见时,要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以便调整布置,改进工作;
9、当外聘管理、教师、考评员的具体管理和业务工作时,要尊重并关心他们,支持他们的工作,积极、尽量地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肯定成绩,求同存异,搞好团结。要主动向他们宣传、解释、讲明有关政策、规定、制度和纪律,以身作则地带动并督促其执行和遵守。对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大胆予以指出和制止并及时向所领导汇报反映,在与外聘人员共处时要注意自己的言和行,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10、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一律由单位向外通报、通知、颁布有关培训站工作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培训站不得擅自向外透露,同时要做好有关资料、信息、数据、办法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11、根据单位的管理制度,制定出本室(站)的管理制度或工作规范。
12、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工会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
2、响应上级工会号召,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3、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工作,发扬主人翁精神;
4、承担本所工会、妇女、法律、民事、调解、计划生育、医疗保险、老干部工作等;
5、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各种技能竞赛;
6、积极开展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7、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8、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关心青年职工成长成才,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9、加强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搞好工会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和教育工作;
10、做好会费收缴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11、遵守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2、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办公指南
单位名称:德宏州制糖工业研究所
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3028221、3028227
传真号码:0692-3028221
通信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55号,德宏州制糖工业研究所,邮政编码:678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