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转移就业扶贫
转移就业扶贫是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贫困劳动力从家庭式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就地就近或外出从事务工或经营活动,使他们获得工资性收入或经营性收入,助力实现脱贫。
通过摸底调查、宣传引导、劳务对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环节,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乡外县内、县外省内、省外国内和国外转移就业。
到2018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实现累计转移就业1500万人次(省外转移就业500万人次)。
力争到2020年末,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推荐1个以上转移就业岗位,全省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0万人次,带动促进100万贫困人口脱贫。
(1)培训补贴。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如:农业部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工会“云岭职业素质提升工程”;科技部门“星火计划”;人社部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共青团“青年领头雁”等。
(2)学历教育补助。对就读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除享受国家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外,可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从2016年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3)创业贷款扶持。对有创业能力并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10万元以内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及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政策。
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教学和实训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有专业教师课堂讲授、实训基地实作培训、工作(生产)现场即时培训、师带徒训练式培训、务工成功案例讲析等内容。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主要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养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依托深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春潮行动”、“雨路计划”、“云领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等技能培训项目培训。
(1)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凭车票向输出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交通补助,补助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可按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的标准申报就业创业补贴,补助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人社部门在行政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平台可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就业、社会保障事务办理、权益保障、金融等服务。贫困群众有技能培训、就业等需求的,可到村协理员处咨询报名登记。如果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平台还没有覆盖所在区域的,可到当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登记。
(1)到所在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就业局(中心)登记外出务工意愿和个人身份信息、专长及联系电话。
(2)到各类正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
(3)在政府或正规中介机构的人才公共招聘网上搜寻岗位信息、填报求职意向。
县级主要负责对外衔接、统筹培训、集中输出;乡级主要负责落实人员培训、组织输出,后续帮扶;村级主要承担宣传发动、人员召集、跟踪反馈。
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设有劳务服务站,专门负责劳务对接、滇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劳务纠纷调解、新市民待遇协调等工作。农民工在省外务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