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德宏糖业网!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党建学习

“知纪明规懂法”测试题库(九)

浏览量:4041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3/24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题库

 

单项选择题:

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适用于( )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A)第二条

A.县级 B.乡(镇)级 C.市级

2、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C)第十二条

A过错追究制   B失职追究制  C终身追究制

3.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 )。

B)第三条

A.领导责任 B.主要责任 C.重要责任

4、《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 )的规定执行。

(C)第十五条

A. 党纪政务处分 B.组织处理 C.影响期长

5、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应当追究( )的责任。

C)第七条

A.相关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成员 B.相关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C.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

6.《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起( )施行。  C

A.2015年1月1  B.2015年12月1  C.201589

7.《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 )。  C

A.申辩  B.复议  C.申诉  D.诉讼

8.《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 )内不得提拔。  B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8.《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 )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C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9.《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 )内不得提升职务。  C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多项选择题:

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 )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BCD)(第九条)

A.经济指标 B.资源消耗 C.环境保护 D.生态效益

2、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有:

ABC第十条

A诫勉、责令公开道歉

B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C党纪政纪处分     D通报批评

3、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 )或者(  )提出处理建议。

(AB)第十一条

A、有关纪检监察机关  B、组织(人事)部门

C、同级党委          D、同级政府

4.《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

(   )  ABCD)第六条

A.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

B.对分管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

C.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

D.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查处不力的

5.《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ABCD)第八条

A.限制、干扰、阻碍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执法工作的

B.干预司法活动,插手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具体司法案件处理的

C.干预、插手建设项目,致使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得以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

D.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的

6.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 )的原则。 (ABCDE

A.依法依规  B.客观公正  C.科学认定  D.权责一致  E.终身追究

7.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中,组织处理包括( )。

ABCDE

A.调离岗位  B.引咎辞职  C.责令辞职  D.免职  E.降职  F.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