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第2季度电工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制糖企业及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州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州制糖企业及相关企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技术的人员须“先培训、后上岗”。经德宏州糖业职业技能培训站研究,拟于2019年第2季度对各糖业公司及相关企业在职电工开展一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电工。
二、培训级别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三、培训时间:
1、自学时间:2019年3至4月。
2、授课时间:2019年5月(具体时间待定)。
3、集中培训时间暂定10—15天,其余时间按教师要求完成自学内容。学习结束后参加考试,经考核合格者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四、培训地点:
为减少学员开支费用,方便学员就近参加培训学习,届时根据实际申报人员情况就近开班。
五、培训、鉴定形式:
1.理论培训与考试;
2.实际操作训练及考核。
六、报名要求:
1、申报条件
(1)申报五级/初级技能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2)申报四级/中级技能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属于首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职工,按不同学历层次进行申报,即: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7年的,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6年的,或相当于大专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5年的,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3)申报三级/高级技能的条件:
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属于首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职工,按不同学历层次进行申报,即: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14年的,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12年的,或相当于大专文化程度并从事专业工种工龄满10年的,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2、培训对象:州内各制糖企业及相关企业从事电工从业人员;
3、申报程序:由职工本人填写《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申报表》,经所在企业审核盖章后,交德宏州糖业职业技能培训站审批方可参加培训。申报表一份,并贴照片。除申报表上所贴照片外,每人交张二白底版免冠近照和一份白底版电子照片;
4、报名工作必须在4月10日下午5:00以前完成,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德宏州糖业职业技能培训站,过时不候。
七、理论培训课程设置及课时数
为解决学员工学矛盾,原则同意正常授课10—15天,但要求学员自学不得低于120个学时,并按培训站要求完成相关作业。
八、收费
收费待定;
九、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启明13988202317;闫信达13887865637;江 霖13908820293。
办公室电话:0692-3028221、3028226
2019年第2季度电工鉴定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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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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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本机构计划 |
4月8日至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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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录入考生数据 |
4月15日至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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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安排 |
4月22日至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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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准考证 |
5月20日至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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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 |
5月25日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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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技能考核 |
5月25日下午至5月26日 |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安排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告为准。
德宏州糖业职业技能培训站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云南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
注:2019年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享受对象为企业在职员工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提高补贴标准职业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参保人,按新标准向州人社局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