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是指依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脱贫,做到对象精准、施保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
(2)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3)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4)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5)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扶贫标准相一致。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方案。
各地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应按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低于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的县、市、区,应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实现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应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当年的国家扶贫标准。2019—2020年,继续巩固“两线合一”工作,合理提高保障标准;同时,根据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重点保障户、基本保障户、一般保障户分别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程序予以退出,并非“一保定终生”。
主要依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劳动力状况、贫困原因等因素来确定,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重点保障户,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B类为基本保障户,是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C类为一般保障户,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
8.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
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终止)。
10.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兜底脱贫有哪些规定?
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照料护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
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1)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4)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家庭或个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1)资助参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重特大疾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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